補習-“無間道”不能從中小學生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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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介紹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實際上,要求“治安小信息員”所作的事項,譬如收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不良社會青年活動等信息,本屬于交通部門、公安部門的日常工作。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是將本屬于公職人員分內的工作,強加于未成年人。 進言之,要求中小學生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更容易造成精神的“污染”。很難相信,一個長期收集同伴不良行為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而不留下絲毫陰影。也很難相信,在擁有“治安小信息員”的班級里,不會充滿猜忌、不信任和怨怒。純潔與歡樂極可能自此而逝,相互監視乃至敵視的狀態則降臨校園。而純潔與歡樂,本是孩子的天賦人權。電影《聞香識女人》中阿爾?帕仙奴的怒吼,非常值得再聽一遍:“臂膀被扭,腿被炸斷,那些都不及靈魂被切除更可怕,靈魂沒有義肢!” 質言之,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這是將一張白紙變成一張草紙,可能會將一位人格健全的孩子變成一個猥瑣告密者的做法。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的做法應該廢止。因為要求中小學生以“治安小信息員”身份參與反校園暴力的做法,其本身就形同一種校園“暴力”,只不過施加者不是社會不良青少年等群體,而是公職人員。我們當然要重視并盡力根治校園暴力,但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應來自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歸責于己的敬業與努力。 近日,昆明市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市內所有學校的班主任在班上發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員”,收集校園暴力、侵財犯罪、手機網絡淫穢傳播、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活動情況等信息,以供公安機構與教育部門全面掌握校園動態(3月17日《法制日報》)。 套句劉謙的名言:這真是不可思議。放眼全球,還從未聽說中小學生要為公安部門服務,充當什么“治安小信息員”的先例。如果國外,這必將是一個大丑聞,要組織中小學生充當警察的線人?那家長們會去向警局興師問罪的。 要求中小學生充當線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首先,中小學生沒有義務為公安部門充當線人。做線人的梁朝偉在《無間道》中可以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警察。做線人的中小學生怎么說?對不起,我是一個治安小信息員?可是,警察充當線人,臥底玩無間道,那是職責所在,作為未成年人的中小學生,沒有義務或職責,去為警察充當“治安小信息員”。偶然遭遇校園暴力、侵財犯罪等行為時,中小學生應當及時報警,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應當制度化地長期“報告警察”。報警是義務,但向警察打小報告,則在義務之外。 其次,公安部門或教育部門沒有權力要求未成年人為其充當線人,不止沒有權力,如果這么做,甚至是違法的,至少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根據法文,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招用未成年人從事有危險性的工作。而“治安小信息員”要干的工作,顯然具備高度的危險性。尤其是收集學校周邊不良青少年的活動信息,一旦被發現而被報復,責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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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
“無間道”不能從中小學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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