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歐洲名牌-COACH告七浦路市場縱容售假

歐洲名牌-COACH告七浦路市場縱容售假
http://www.pompei.com.hk/-名店
名牌專門店 2009-09-02
COACH告七浦路市場縱容售假
  發函要求興旺市場停止侵權未得回復 索賠50萬 法院調解遭被告拒絕
  美國科奇(COACH)公司向興旺市場數十次致函無果后,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院。科奇公司認為,興旺市場監管不力構成侵權,索賠50萬元。
  昨天,上海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結束后,法院主持雙方調解,但終因被告拒絕調解,宣告失敗。法院將擇日判決。
  多家商鋪售假COACH
  原告美國科奇(COACH)公司訴稱,科奇公司創建于1941年。“COACH”品牌目前已成為世界知名奢侈品牌,1999年9月8日在中國商標局獲得注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旅行箱、小型公文包、手袋、錢包、背包等。
  昨天,科奇公司代理人表示,2007年至2008年在發現位于七浦路的興旺市場存在大量仿造COACH箱包出售后,遂致函興旺市場管理公司。“2007年1月3日發了一封函件,我們中間幾乎每個星期都發一封,最后一封是2008年1月24日。”但這些函件并沒有得到回復。2009年2月,科奇公司發現,被告市場地下一層一街33號商戶、地下一層七街39號商戶、地下一層九街10號商戶等均有售大量侵犯原告“COACH”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科奇公司后發函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但在被告接到該函已逾一個月后,被告市場地下一層一街33號商戶、地下一層七街39號商戶、地下一層八街37號商戶仍在銷售侵犯原告“COACH”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科奇公司認為,被告興旺市場管理公司沒有盡到監管責任,縱容其內商鋪的侵權行為,該行為侵犯了科奇公司的知識產權,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相關損失共計50萬元。
  市場稱已盡警示義務
  然而,在被告興旺公司看來,侵權行為并不存在。興旺公司代理人在庭上稱,興旺公司是側重于服務型的有限公司,是為七浦路市場提供水電、保安、保潔等物業管理服務。對于市場內涉及假冒偽劣的情況,被告主要是盡到一個宣傳、告誡、警示的義務,而對假冒偽劣行為和商品并沒有執法權或者是處罰權。所以,被告管理義務應該有合理的定位,不能超出被告的職責權限,畢竟被告是一個經工商注冊的主要提供物業服務的有限責任公司,不是任何機關,沒有執法和處罰權。
  庭審中,興旺公司申請了兩名商鋪經營者作為證人出庭,以證明在興旺市場的管理中已經盡責。根據證人證言,興旺市場內的廣播對保護知識產權問題進行了強調;商鋪在進駐時所簽訂的合同或者經營協議中也要求其不售假;興旺公司工作人員每天兩次定時對商鋪進行檢查,其中一項內容就是看其是否售假,如果發現則進行收繳或要求其停業整頓。
  COACH稱市場推卸責任
  對此,科奇公司卻認為,興旺公司是推卸責任。根據興旺公司和商鋪簽訂的書面協議顯示,興旺公司可以對售假商戶進行罰款,而事實上,卻沒有任何售假商鋪被罰款。而對于每天兩次的例行檢查,科奇公司表示,定時、制服檢查這兩點讓商鋪更加容易逃避檢查,這種檢查已經成了市場和商鋪之間的默契,實際上正是興旺公司縱容商鋪售假的一種表現。
  庭審中,科奇公司代理人提到,之所以起訴興旺市場而非售假商鋪,一方面是因為市場縱容售假行為造成的惡劣影響選勝于一般小商鋪售假;另一方面興旺市場內商鋪時常換人,不利于起訴。
  對于原告要求的50萬元賠償,興旺公司認為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因此不予認可。庭審結束后,法庭主持雙方當事人調解,但被告予以拒絕。
名牌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