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Tutor-安徽大學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Tutor-安徽大學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國家“211工程”建設綜合性大學

二、辦學性質:全日制本科

三、錄取原則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本科報考與錄取特別事項

1、凡各省(市、自治區)報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考分高出我校第一批本科最低投檔線50分(含50分,實行標準分的省份進行相應折算)以上的,在專業不限報的前提下,可優先錄取到所報考專業或相近專業。符合本條件的新生在入學報到后兩周內,還可在我校今年招生的本科專業中重新申請調整一次專業。調整專業實行“本人自愿、定額擇優”的原則,須按照學校公布的時間、接收專業的名額和高考單科成績等規定向學校提出專業轉修申請,由學校統一審查并公布。

2、我校管理學院實行定額擇優轉專業,凡錄取到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圖書館學、檔案學專業的考生,學習一年后,綜合排名前10%的學生,可申請在管理學院上述專業內調整一次專業。

3、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我校有關專業不錄取文件所列“患有疾病‘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的考生”。

4、結合人才培養要求及其它因素,我校第一批本科及國防生部分專業限定其它錄取條件如下:

①英語、對外漢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英語專業一般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對外漢語專業一般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日語、法語、俄語專業一般要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英語、對外漢語、日語、法語、俄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口試成績“優秀”或等級為“5”(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

②數學類、統計學、應用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微電子學、通信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應用心理學專業一般要求高考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③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歷史學、哲學、新聞傳播學類各專業一般要求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以上錄取條件適用于高考成績為原始分的省份,對高考成績折算為標準分的省份,錄取條件將根據各省情況作相應調整。若當年高考個別科目全省總體成績偏低,我校將視情況適當調整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并報相關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備案。

④報考我校國防生的考生還須具備以下條件:應屆高中畢業生;政治上必須符合軍隊院校政審條件,志愿從事國防事業;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未婚;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專業技術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報考我校國防生的考生須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線方可按規定參加政審、面試和軍檢。

5、為最大限度保障進檔考生利益,綜合考慮進檔考生成績與專業志愿的關系,我校錄取按 “專業級差”的方式進行錄取,第1、2專業志愿級差分為10分,以后每兩專業志愿級差分分別為5、4、3、2分。

6、藝術類專業招生按我校已公布的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五、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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